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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霞云访谈 -凯发全站app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来源:天门网

农村社区建设是指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农村建立社区组织,开展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调解社区民间纠纷,倡导社区互助精神,树立社区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把农村建设成为管理民主、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农村。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霞云。

主持人:何局长,农村社区建设的定义是什么?

何霞云:农村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行政村范围内,依靠全体居民,整合各类资源,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的过程。农村社区建设不改变行政村体制,不是村改居,而是在行政村的范围内开展多方面建设。

主持人:为什么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何霞云:在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中国社会发展出现了新的格局,主要体现在:社会利益分化,价值观念多元;社会组织快速发展,质量能力亟待提升;传统社会管理方式失灵,社会资本补充乏力等等,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社会发展新常态。目前,我市农村基层社会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村干部人数少,组织群众难,组织公益事业难,社会管理难;二是公共服务设施短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三是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群众参与不够,缺少公共精神;四是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尚未形成。

针对不同层级的这些新问题、新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后面我们来详细讲解。

主持人:“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何霞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重点就是要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要求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村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合法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生活权益,强调依法治理。

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在“十三五”期间,每年选择不低于行政村总数5%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到2020年,要有25%以上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我市在2016年初经各地申报汇总,全市确定试点村200个,按照要求每年安排4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今年小村合并后,我市行政村从777个减少到了528个,到2020年底我市将有200多个村完成试点。试点率将达40%。

主持人:行政村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纳入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何霞云:根据各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纳入试点村的基本准入条件为:

一是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试点工作积极性高。

二是现有村级服务设施面积要达到250平方米以上,一楼可改扩建便民服务大厅,其他地方可设置会议室、活动中心。服务大厅、会议室、活动中心面积均不少于60平方米;

三是室外文体活动广场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另外,在同等条件下贫困村优先纳入。

主持人:农村社区建设建什么,怎么建?

何霞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围绕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样一个目标,主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建设。

(一)构建以自治为基础的农村社区治理格局。2016年,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都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们倡导的农村社区“三会共治”机制正好契合了这一要求。三会即村务监督委员、村民协商议事会、村民理事会。“三会共治”,其核心就是“三会”协同、共同治理村级事务,三者缺一不可。

村民理事会,是村民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其组成人员的另一种身份其实就是农村志愿者,不计报酬地为村民办一些实事好事。

村民协商议事会,属于协商议事机构,对村民之间、邻里之间、村民小组内部需要协商的小事,开展协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村委会和村民理事会实施;如若属于村级决策、工程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的管理使用发包、村民小组之间的较大以上的事项,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所议事项决定后,交村委会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属于法定的村级民主监督机构,负责对村内大小事务全程全方位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和经济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地位和层次上高于其它两会,法律赋予了较大的职权:可以通过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掌握村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村“三资”管理和审核村财务账目,甚至可以对村务事项和村委会成员履职情况提出质询等。

开展农村社区治理,在深化村民自治的同时,还要加强社区法治建设、文明道德建设,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协同治理,实行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二)健全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设高标准的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大厅,设置社会救助、社保医保、农技服务、计生服务等窗口,同时统一配套建设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文体广场等。二是完善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在社区服务大厅内,公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窗口、是否收费等内容。针对我市农村春节后以“三留守人员”为主的实际情况,农村开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应以满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需求为重点,努力实现农村居民“日常办事不出村”。三是探索“三社联动”,推动农村社会工作发展。试点村积极探索三社联动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以社区为平台,以专业社工人才为骨干,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通过社会组织引入专业资源和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有针对性的服务。

(三)培育文明和谐乡风乡俗。主要包含外在的内在的两方面的文明和谐乡风乡俗内容:一方面外在的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物质环境的提升。如环境的绿化、美化,路灯的亮化、河道洁化、道路的硬化等等,实行垃圾集中清扫、转运、处置。加快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善农村社区卫生条件和河道洁化建设;另一方面内在的是村民文明素质和素养的提升。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增强农村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敬老模范”等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设活动,倡导文明节俭婚丧习俗,弘扬公序良俗。

通过这两方面的建设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镇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农村社区乡土特色和田园风光。

主持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哪些举措支持试点工作?

何霞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出台文件,纳入实绩考核。2016年底,经过广泛征求各市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意见,出台了《天门市“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意义、做法、及相关要求。2017年初,经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出台了《市直部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职责清单。

二是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纳入市人大巡视重点。2017、2018两年市政府每年均将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年初拟定试点工作工期倒排表,每月5号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年底上报检查验收情况。市人大将试点工作纳入重点巡视,每年9至10月开展一轮巡视活动。

三是建设资金准纳入市财政预算。每年奖补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对每个合格村奖补1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民主监督建设、村风文明建设、农村养老体系建设、村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奖补,以及推进农村“三社联动”等。

主持人:我市试点工作取得哪些成绩,有哪些亮点?

何霞云:近几年来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市乡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连续实行“三纳入”(纳入市政府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在市直各部门协调配合下,以及社会力量大力协同,群众广泛参与,取得显著成绩。工作经验在2017年全省现场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并在《中国社区报》上刊载。近两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在全省年度考核评估中居直管市神龙架林区第一名。试点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亮点纷呈,建成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主要亮点:

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深化。各试点村深入推进“三会共治”,创新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村村建立村民协商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群众性“三会”组织,“三会”协同深入开展治理活动。通过“三会共治”,实行事由民议、事由民办、事由民督,人民群众当家作,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促进居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成为新形势下深化村民自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一步得到深化。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试点村全部按照“五统一”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同时,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网络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三年来,试点村综合服务设施和活动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3231.1万元。总建设面积3.03万平方米,其中新建1.53万平方米、改扩建1.5万平方米。实行“一厅”申请受理、“一站式”提供服务,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创新实施“三社联动”,推动村“两委”、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专业社工共同参与,策划实施农村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取得较好效果。

社区更加文明和谐美丽。各试点村注重发展本地特色文化,利用规范化的百姓大舞台、文体活动广场、室内文体活动室,配套健身活动器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敬老模范”“孝顺儿媳”等创建评比活动,推行移风易俗,改革婚丧习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事的好风尚。开展“律师进乡村”活动,把民事法庭搬到村里,主动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基础条件较好的一些村,还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镇生态文明建设,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经过这几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有6个被列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竟陵耀星村、岳口十丰村、黄潭七屋岭村、小板江台村、皂市团山村、彭市胡咀村);2016、2017年,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团队对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有8个村达到省级优秀村标准,各奖补资金30万元;有16个村达到省级合格村标准,各奖补资金20万元;其余开展试点的均达到市级合格村标准,各奖补资金10万元。2018年省、市级试点工作验收也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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