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义务 司法拘留没商量 -凯发全站app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来源:天门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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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配合执行工作,近日,天门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汪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的尊严。

齐某与汪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3年12月天门法院经审理,判决汪某赔偿齐某各项损失28万余元,但汪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齐某遂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传统调查对汪某名下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未发现汪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汪某,其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前往汪某家中及其所在的村组织了解汪某行踪,但未发现其踪迹。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一方面依法将汪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下发“限高令”,另一方面则继续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寻找汪某下落。

2024年5月底,执行干警收到了申请执行人齐某提供的相关线索,一大早便赶到汪某的工作地点,将其抓获。在执行干警反复释法后,汪某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便将汪某带至医院体检,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天门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贾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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